
智慧图书馆技术应用联盟(筹)章程
(20211218草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联盟的名称为:智慧图书馆技术应用联盟(筹),英文名称为:Chinese Alliance for Library Service Platform,简称为CALSP。
第二条 智慧图书馆技术应用联盟(筹)是由对下一代智慧图书馆平台技术及应用感兴趣的图书馆、系统开发商、集成商及各类组织机构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第三条 本联盟以“开放共享、合作共赢”为宗旨,以打造未来图书馆生态系统为目标,建设可持续发展的下一代图书馆智慧服务平台,构建共研、共建、共享、共生、共赢的行业社区,推动图书馆信息化建设转型升级。
第四条 本联盟鼓励价值贡献,本着开放合作的态度,最大限度地发挥联盟服务效应,共享研究及技术成果,推动我国图书馆事业高质量发展。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五条 本联盟业务主要包括:
- 联盟组织成员共同开发及维护下一代图书馆服务平台(云瀚)的核心版本及标准化套件,推动图书馆信息系统的升级与智慧化发展。
- 联盟制定下一代图书馆服务平台的应用规范及技术标准,保障标准统一性、平台扩展性、应用兼容性、产品规范性。
- 联盟带领成员共同构建并维护一个开放的、可持续发展的社区,通过开放、合作,推动联盟平台产品迭代,促进智慧应用实践落地,带动图书馆技术应用产业链形成,活跃图书馆技术应用生态市场。
- 联盟推广并普及开放理念与技术,通过宣传与培训,培育用户观念,繁荣社区发展,拓宽市场服务,促进在国内形成良好的图书馆应用生态系统。
- 联盟积极开展与国际、国内各地区组织机构的合作与交流,促进技术创新,推动智慧图书馆技术创新成果产出,引领行业发展。
- 联盟优先推荐联盟成员间相互合作,不干涉联盟成员进行其它产品的研发和销售工作等。
第三章 联盟成员
第六条 本联盟由单位成员组成。
第七条 申请加入本联盟,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 自愿加入并认可联盟章程;
- 成员所从事的专业或业务须与智慧图书馆平台开发及应用或图书馆业务范围相关。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法人委托代表的各级、各类图书馆以及与图书馆业务密切相关的社会组织和法人机构。
第八条 成员享有下列权利:
- 对联盟工作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 参与联盟业务活动并获得服务的优先权;
- 入盟自愿、退盟自由;
第九条 成员履行下列义务:
- 遵守联盟的章程,执行联盟决议;
- 完成联盟分派的各项任务及工作;
- 积极支持并参与联盟活动与宣传推广;
- 遵守联盟社区规则与治理模式,维护社区利益;
- 不进行有损于联盟及社区声誉及利益的相关活动;
第十条 联盟成员入会流程:
- 提交入会申请书,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证明;
- 由联盟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初步确认成员资格;
- 经联盟大会表决同意后颁发联盟成员证书,成为正式联盟成员,并在联盟网站上进行公示;
- 联盟每年集中2次进行成员证书颁发,证书有效期2年,若无退出申请,到期后自动顺延。
第十一条 联盟成员退出联盟须书面告知联盟秘书处,并经管理委员会审核同意后退出。
第十二条 联盟成员如连续1年不履行义务视为自动退出联盟。联盟成员如有违反法律法规或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管理委员会或联盟大会表决通过,取消联盟成员资格。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 联盟大会是本联盟的最高权利机构。联盟大会不定期召开,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联盟大会负责制定和修改章程,确定联盟的工作目标和发展规划,决定联盟成员的吸收和除名,以及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四条 联盟下设管理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应用社区、开发社区、秘书处。
第十五条 管理委员会作为联盟大会的执行机构,在联盟大会闭会期间领导联盟开展日常工作,负责明确联盟具体工作目标、工作方针和任务,领导联盟各分支机构开展工作。
- 管理委员会由成员单位的代表构成;
- 首届管理委员会成员由联盟成立时的发起单位构成;
- 管理委员会可根据需要调整委员会单位;
- 管理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3年,可以连任。
第十六条 专家委员会负责指导联盟工作、制定和规范各类技术、应用标准以及进行相关咨询指导。
第十七条 联盟应用社区以联盟中的各类图书馆为主,负责为联盟产品提供需求对接、应用实践、标准探索、产品质量监督等。
第十八条 联盟开发社区以联盟中从事智慧图书馆服务平台的技术开发商为主,负责技术开发并维护社区平台及产品套件,丰富平台产品应用,提供运维服务等。
第十九条 联盟设秘书处,负责日常事务,包括协助管理委员会和专家委员会工作、筹备联盟会议、进行宣传培训、文件起草、联络交流等。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经2021年12月18日联盟大会表决通过并生效。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联盟大会制定、解释和修改。